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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印发《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3-20 16:33 xxzx    (浏览:)

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实施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送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17 日

 

 

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结合《环境保护法》、《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环保部门对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促进政务阳光透明

(一)推进决策公开

1.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布决策草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文件起草科室、直属单位)

2.建立会议公开制度,每年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局办公会不少于2次。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应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动态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各科室、直属单位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人员列席、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附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说明。(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3.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同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并送局分管领导审查。各科室、直属单位以州环保局名义印发的文件,未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的,局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二)推进执行公开

1.加强重大决策执行全过程公开,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政府常务会议、政府文件及上级业务部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牵头科室、直属单位要将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各科室、直属单位)

2.加强督查和绩效管理情况公开,及时公开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和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决定事项进展的督查情况和督查台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科室、直属单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局监察室牵头)

3.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州环境监察支队牵头)

(三)推进管理公开

1.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州环保局网站要集中展示“两张清单”,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方便公众监督。(局法规科牵头)

2.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推动部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局法规科牵头,州环境监察支队配合)

3.推进环境保护监管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行政审批、环境监察执法、问题整改、信访处理、环境质量等环境监管信息。(行政审批科、州环境监察支队、州环境应急中心、监测科、州环境监测中心站牵头,相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四)推进服务公开

1.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目录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发放办事手册等方式向办事人公开服务事项,充分发挥网上办事大厅作用,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行政审批服务科牵头)

2.全面梳理办事公开事项,2017年6月前公布标准规范的办事公开目录。制定行业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办法,依托政府网站建立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专栏,做好办事公开工作。(各直属单位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五)推进结果公开

1.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环境保护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的落实结果。(各科室、直属单位)

2.强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要全文公开。(局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3.在门户网站建立公文数据库,健全完善文件查询检索功能(信息中心牵头);2017年底前完成2008年以来的文件公开,(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范性文件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局法规科牵头)。自2017年起,注明可以公开发布的文件,应当于印发当日在州环保局网站公开,并标注文件的有效性。(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4.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局办公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二、提升政务开放参与水平,增进与公众交流互动

(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

1.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开展解读。以州环保局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科室、直属单位做好解读工作。(各科室、直属单位)。

2.局长是政策文件“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局长要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解读重点政策不少于1次。(局办公室牵头)

3.解读政策应重点说明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各科室、直属单位)

4.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各科室、直属单位拟制文件时,要将文件草案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送审,上报材料不全的,局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5.分阶段做好文件解读,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局法规科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七)提升回应关切水平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涉事科室、直属单位是第一责任主体。对涉及环境保护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务舆情,涉事责任科室、直属单位是回应主体。局信息中心会同局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2.强化舆情收集处置和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大力量监测本系统舆情,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环保职责范围内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难点问题,应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络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落实措施处置结果等。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环境突发事件等重大重要舆情,要及时发布信息。负责环境突发事件处置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是信息收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处置事件的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局长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突发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通过官方网站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针对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及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信息中心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八)提升政民互动水平

建立健全政民互动平台,与公众互动交流,在答复咨询,解决诉求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州环保局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部门热线、领导信箱、部门开放日等平台建设,增进公众对环保工作的认同和支持。(信息中心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

(九)提升大数据推动公开水平

依托云上贵州平台,进一步推动环保部门数据资源集聚、共享、开放。2017年底前,完成单位门户网站云上贵州数据资源目录上架开放。(信息中心牵头)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服务体系

(十)加强网站第一公开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单位网站及州政府网站环境保护重点信息公开栏目日常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站存在的问题。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州政府要求,积极将全州环保部门门户网站迁移至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主动提供本部门网站重要信息内容和互联网应用系统数据调用接口(含移动端业务接口)。加强重要信息发布的协同联动,对涉及环保领域的政策信息,应及时转载至州环保局网站。强化与新闻网站以及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合作,通过合办专栏、专版等方式,推动网络媒体与单位网站同步发声。(信息中心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十一)加强“两微一端”公开平台建设

开通政务微信或微博,探索把面向公众的数据信息服务做成APP产品,完成客户端建设,供公众下载。加强“两微一端”内容保障,确保每周更新不少于2次。公开信息要分类集中梳理,打造具有行业特色的精品栏目。(信息中心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十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

1.新闻媒体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信息中心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

2.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信息中心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3.积极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会议,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局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四、推进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十三)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

1.编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程,推动全局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100%畅通、100%按时回复、100%程序合法。(信息中心)

2.正式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申请人诉求,全面梳理相关信息内容,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规范答复,杜绝不予理睬、不予答复和不经调查核实就轻率答复等现象。(各科室、直属单位)

3.要妥善应对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注重每个工作环节证据的收集、固定,进一步重视并做好应诉工作。(各科室、直属单位)

(十四)推进公开内容动态化管理

1.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及公开,并动态更新。(信息中心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2.要对照“五公开”要求,定期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审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信息中心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3.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解密,解密后需要公开的,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各科室、直属单位)

五、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信息中心。信息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各科室、直属单位)

(十六)强化教育培训

抓好教育培训,支持政务公开人员接受与工作有关的法律、新闻、信息化、网络媒体等方面的继续教育,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局办公室)

(十七)强化考核监督

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加强对政务工作的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在年度考核总成绩中加分;对落实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总成绩中进行扣分(局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配合)。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了不应当公开的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局监察室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附件: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附 件

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研究决定,成立州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刘 光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王永泮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周文平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潘瑞玲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姚驰云 局党组成员、州政府污染减排办主任

孙建琴 总工程师

李小勇 州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成 员:

姜先立 办公室主任

潘定华 纪检监察室主任

陆 军 行政审批科科长

杨 佼 政策法规科科长

姜 涛 污染防治科负责人

林于畅 科技监测科负责人

舒均江 局生态办副科长

刘 清 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龙 庚 辐射监测站站长

徐善华 环境应急中心主任

刘刚云 评估中心负责人

龙 娟 州政府污染减排办公室监察科科长

王绍旋 环境信息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信息中心,潘瑞玲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信息中心负责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局各科室、直属单位按照要求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抄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局班子成员,调研员,各县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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