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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07月0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都匀至丹寨快速通道(丹寨段)建设工程、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狮子岭生态体育公园(一期)项目)
2018-07-04 14:05     (浏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都匀至丹寨快速通道(丹寨段)建设工程、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狮子岭生态体育公园(一期)项目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55-8692072(黔东南州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55-8220791(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

通讯地址:凯里市北京东路11号6楼州环保局

邮 编:556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都匀至丹寨快速通道(丹寨段)建设工程

丹寨县龙泉镇、三都县普安镇

丹寨县交通运输局

四川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拟建公路主线全长6.121km,其中丹寨县境内5.835km,三都县境内0.286km。公路设计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为24.5m。设计时速60km/h。项目共新建大桥3座,中隧道两座,短隧道1座。工程永久占地35.76hm2。

项目预计于2018年1月开始建设,建设期限为3年。总投资720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25万元(不包括水保投资),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11%。

(1)水环境

①施工期

拟建公路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隧道施工废水和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作为抑尘洒水,不外排;隧道施工废水在隧道洞口设置隔油沉淀池,隧道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作为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的抑尘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可作为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的抑尘洒水,不外排。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②运营期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为地表径流,地表径流中主要含有悬浮物和石油类。路(桥)面径流从通过公路两侧的排水沟渠进入水体后,将在径流入河点附近的局部小范围内造成污染物SS浓度的瞬时升高,但在向下游流动的过程中随着水体的搅混将很快在整个断面上混合均匀,其对河流中SS浓度升高的贡献是十分轻微的,不会改变水体的功能类别。但径流中的悬浮物以浮油为主,在径流表面形成油膜随径流流动,不易降解,降雨初期会对河流或水库水质产生影响。

(2)环境空气

①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扬尘污染和沥青烟污染。拌合站安装二级除尘装置,项目沿线在居民点路段场界设置硬质防尘围挡,施工现场洒水等,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施工扬尘、沥青烟对沿线大气环境及居民点的影响。由于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上述环境影响也将消失。因此,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及敏感点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

②运营期

沿线各环境空气敏感点在运营各期均会受到公路上行驶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影响,但各环境空气的敏感点的预测值在营运各期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小时平均浓度标准限值。说明项目营运期间的汽车尾气对沿线各环境空气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

①施工期

公路建设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这部分噪声虽然是暂时的,但项目的施工期较长(3年),而且现在的施工过程采用的施工机械越来越多,而施工机械一般都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如不加以控制,往往会对附近的敏感点产生较大的噪声污染。

根据预测结果,施工机械在无降噪措施的情况下,如果使用单台机械,对环境的影响为昼间70.6m,夜间为397.2m。在此距离之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②运营期

根据预测结果:按4a类标准,项目运营近期昼间和夜间均在距离路中心线(公路红线)处便可达标;项目运营中期昼间在公路红线处可达标,夜间在距离路中心线19.0m处可达标;项目运营远期昼间在路肩处可达标,夜间在距离公路中心线21.0m处可达标。按2类标准,项目运营近期昼间在距离路中心线15.2m处可达标,夜间在距离路中心线21.0m处可达标;项目运营中期昼间在距离路中心线19.0m处可达标,夜间在距离路中心线29.7m处可达标;项目运营远期昼间在距离路中心线25.5m处可达标,夜间在距离路中心线43.0m处可达标。

本项目沿线5处声环境敏感点运营近期、中期和远期的噪声预测值均未超标。

(4)固体废弃物

①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等。

本项目将产生建筑垃圾2100m3。拆迁建筑垃圾部分用于路基填筑,不能回用的与废弃土方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堆放;本项目施工期共产生生活垃圾225t。项目施工生活营地应设置带盖的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再定期清运至附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本项目施工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废油桶应单独收集,妥善贮存,再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5)生态环境

①项目对植被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永久性生物量损失,尤其是旱地植被和有林地;二是项目临时占地对植被造成暂时性的破坏,由于临时占地在工程中采用表土剥离后用于绿化回填的措施,剥离表土中留存有大量的植物根系和种子,当用于绿化回填后植被会在较短时间内恢复。项目运营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为汽车尾气及交通车流造成的扬尘污染,在采取了有效的绿化措施及公路路况良好的情况下,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周边植被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②项目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大量的人流车流的涌入,会进一步加深人类活动对于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会导致动物现有栖息地的破坏,除少数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动物外,多数野生动物会采取趋避的方式远离施工区域。啮齿类鼠科的种类和部分鸟类(麻雀等)却因为早已适应了与人类相处的生活,施工场地的剩余食物反而会吸引这类动物的聚集。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属于省级保护的两栖和爬行类种类则有可能在未能及时趋避的情况下遭到施工人员的捕捉和采食,必须在施工队伍中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宣传以避免此种情况的出现。本项目属于开放型公路,项目运营期两栖和爬行动物在跨越公路时很容易被来往车辆碾压致死。

5、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①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经移动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作为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的抑尘洒水,不外排。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尽量集中于各路段处的维修点进行,以方便含油污水的收集处理;在不能集中进行的情况下,全部用固态吸油材料吸收混合后封存外运。隧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抑尘洒水。

②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在不可避免的跑、冒、滴、漏过程中尽量采用固体吸油材料(如棉纱、木屑、吸油纸等)将废油收集后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设备停放场应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间地面应做防渗及硬化处理,设置防雨棚,并设置危险废物的相关标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等应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再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拆迁产生的建筑垃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往附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③建设单位应切实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将项目施工期影响控制在有限范围内。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并减速慢行。每个施工营地至少配置1台洒水车,施工场地在非雨天时适时洒水,包括正在施工的路段及主要运输道路等,洒水频次由现场监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土方、水泥和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或降尘措施。拌和设备应进行较好的密封,并加装二级除尘装置,除尘效率至少达到99.0%以上。拌合站的粉尘必须经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在黄土寨路段施工时主要采取管理措施,如增加洒水次数、大风天气禁止在该路段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其影响。对翁恼、山苗寨、羊冬寨、筲箕凼等环境敏感点应设置硬质防尘挡板,防尘挡板高度不低于1.8m。

④施工单位应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打击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贵州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⑤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在黄土寨、筲箕凼路段施工时设置围挡遮挡施工噪声,避免夜间(22:00-6:00)施工。项目如因工程需要确需夜间施工的,需向沿线的丹寨县环境保护局和三都县环境保护局提出夜间施工申请,在获得沿线环境环保局的夜间施工许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开展夜间施工作业,并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时间,争取民众的理解和支持。

⑥强化项目管理,落实环保,水保资金,确保环保措施的落实,做好施工期的交通组织,保证施工期交通通畅。加强对公路两边的绿化工程,建设绿化通道,美化周边环境。下阶段工程设计中应重点关注工程对沿线饮用水水源和居民点的影响,尽量将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⑦拟建项目占地类型包括水田、旱地、林地等。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办好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拟建项目涉及拆迁,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贵州省及黔东南州的相关规定和拆迁补偿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拆迁补助费用及时支付给占地居民。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2)运营期

①加强公路两侧及中央绿化带的绿化,并保证存活率。

②本工程为开放型公路,两栖和爬行动物在跨越公路时很容易被来往车辆碾压致死,应在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司机减速避让。

2

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狮子岭生态体育公园(一期)项目

从江县洛香镇

贵州宏伟健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为“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狮子岭生态体育公园(一期)项目”,建设单位为贵州宏伟健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地址位于从江县洛香镇。本项目总投资24423.58万元,占地面积252344.4m2,总建筑面积28865m2。建设内容为:自行车赛道13.53km,自行车营地服务区2220m2,儿童户外服务基地150m2,滑草地155m2,山地卡丁车服务基地1100m2,环线配套管理用房及公厕16处的建筑面积25260m2。

本项目总投资24423.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3万元,占总投资的0.91%。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在施工期间对环境影响主要是各种施工活动产生的施工废水、扬尘、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污染物。

(1)废水

施工扬尘:通过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及时外运等,在建设场地的四周应设有围护装备及场地硬化;

施工机械尾气: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

施工营地食堂油烟:安装排烟罩,并设有油烟去除率大于75%的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净化,经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后排放。

装修废气:可采取优选使用低毒性、低污染的环保材料。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废气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主要为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包括含油废水、车轮清洗车水)、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在项目区地低洼处各设一个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含油废水:通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车轮清洗水:经隔油沉淀池(池体需防渗)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施工现场设置旱厕收集粪便水,交由附近村民用作农肥;其它生活污水在项目区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7:00~12:00,14:00~20:00),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大的设备(部件)配备减振装置,或使用阻尼材料;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和在靠近大团村的地方设置隔声屏等措施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应集中处理,分类回收再利用(金属垃圾,如钢筋等),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运送至从江县环卫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存点进行堆存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运送至从江县腾森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项目共产生土石方,全部用于道路和地面平整路基垫土,无弃土产生,剥离表土全部作为绿化用土,对周边环境无影响。废油漆桶、涂料桶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1)废水

鉴于目前项目周边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成投运,本项目污水处理排放分二种情况,排放标准执行情况如下:

情况一:若项目建成后,纵二路市政污水管网已投运,可排入洛贯处理厂处理的情况,项目污水经隔油池(1个,1m3)和化粪池(2个,30m3)等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规划的纵二路市政污水管网,经自流进入洛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情况二:若项目运行时,该区域纵二路市政污水管网未投运的情况,采取过渡处理措施,建设单位需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0m3/d)处理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洛香河。

(2)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宴会厅厨房的油烟、汽车进出时的尾气、恶臭气体等。

汽车尾气:为了保证区域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建设单位应做出相应的防治措施,保证区域交通通畅,设置专门的交通指挥员组织好区块内交通,减少停车时间,从而减少尾气排放。

油烟:项目使用能源为电能及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使用的油烟净化器效率按85%计,经过净化处理后的厨房油烟通过专用排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排放口高于屋顶2.5m,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的限值要求。

恶臭气体:本项目16个公厕供游客使用,并在项目区域内分布设有20个垃圾收集箱。而生活垃圾通过在垃圾储存、转运过程中使用先进、合理的封闭式垃圾设施等措施,可有效减少项目区域内恶臭气体的产生;建议公厕加强通风,每日轮流清运至项目区域内集中化粪池进行处理,保持公厕的清洁;在管理方面,做到日产日清,保持垃圾收集系统周围的卫生状况;针对污水处理站恶臭产生位置均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治理,对于生物反应池产生恶臭的池体加盖PC板,且在项目四周加强绿化和喷洒除臭剂措施。恶臭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备用发电机烟气:通过发电机室的排气系统引入排气管,将柴油发电机的排气筒出口设置在楼后绿化带内,排气筒高度高于2.5m。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从技术及经济的角度分析可行。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分为设备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及交通噪声。

设备噪声:对产噪设备设置隔振、减振,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对各类设备置于专用房间内。

社会生活噪声:通过建筑墙体的隔声,规范管理,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内部交通噪声:主要来为进出停车场的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应在项目区内适当设置限速、禁止鸣笛等标志来防止车辆噪声的产生,项目产生的噪声能够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回收部分暂存于垃圾收集站,定期由厂商回收,不可利用部分均按环卫部门要求处置,餐饮垃圾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附件【2018年07月04日:都匀至丹寨快速通道(丹寨段)(拟批复稿).doc已下载
附件【环评正文-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狮子岭生态体育公园(一期)项目(拟批复稿).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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